跳到主要內容區塊提供生物安全管理、審查、教育訓練與相關資源資訊
涉及生物材料、微生物、基因重組技術或其他生物安全相關研究與教學活動,應依本校規定辦理申請與審查程序。
主要任務
一、持有、使用、輸出入、保存或處分第二級以上危險群病原體及生物毒素之同意及督導。
二、審核實驗室之安全等級。
三、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缺失之內部稽核及改善督導。
四、審核基因重組實驗及感染性生物料之科學應用。
五、提供有關基因重組實驗及感染性生物料設計之科學應用諮詢意見及設施改善建議。
六、訂定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管理政策及規定。
七、生物安全訓練之指導。
八、監督本校基因重組實驗及感染性生物料之執行、管理及應用。
九、審核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及緊急應變計畫。
十、審核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之處理、調查及報告。
十一、審核實驗室、保存場所之新建、改建、擴建、啟用1 或停止運作計畫。
十二、審核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爭議 事項。
十三、審核及督導其他有關基因重組及感染性生物材料、 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管理事項。
十四、建立實驗室、保存場所人員之健康監測機制。
常見問題 FAQ
哪些研究或教學活動需要提送生物安全委員會審查?
涉及生物材料、病原體、基因重組、生物技術操作或依法需管理之生物安全案件,應依規定送審。
如何取得生物安全申請表單?
可於表單下載專區取得各項申請文件及相關填寫說明。
生物安全事件應如何處理?
應依生物安全事故通報程序立即通報,並配合後續應變與調查作業。